一、宿舍舍长人选条件
1、自觉自律、品学兼优。模范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性情忠厚、品行端正,学业上进、成绩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生宿舍开展的各项活动。
2、爱心奉献、责任当担。热心为舍友服务,善于团结、乐于助人,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二、宿舍舍长选荐方式
1、宿舍舍长采取个人自荐、宿舍成员推选或班级组织工作小组选荐的方式产生。
2、鼓励班级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主动担任宿舍舍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宿舍舍长的工作职责
1、带头遵守并主动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宿舍成员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及有关规定。
2、召集宿舍舍员共同制订卫生值日制度,协调安排宿舍值日生,确保每天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和整理内务,保持宿舍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创建”最美文明宿舍”。
3、宿舍舍长是本宿舍的安全监督员和心理健康联络员,要教育引导宿舍成员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自觉做到人走关灯、关窗锁门、做好防火防盗。督促舍员不饲养宠物、不私拉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藏管制刀具、枪支、毒物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物品。杜绝陌生人进入宿舍,不点蜡烛和燃烧杂物,发现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和辅导员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关注舍友情绪健康。
4、关心宿舍成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若发现有在校外租房居住、夜不归宿、外出逾期未归等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汇报,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汇报。每晚23:30后若有不明 原因夜不归宿的舍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与分管辅导员,并协助了解未归学生的去向及安全等问题。
5、督导宿舍成员自觉抵制各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文明使用网络。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意提防网络诈骗,做到不收看、不组织、不传播和不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行为。
6、引导宿舍成员讲文明、守公约,勤俭节能、互帮互助,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生活氛围,共同创建学风优良宿舍、促进宿舍成员身心健康成长。
四、宿舍舍长的奖惩
1、班级宿舍舍长纳入学生干部范畴,在班级推优入党、评奖评优中优先推荐;在综合素质考评中被评为院系、校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2、3分,宿舍长每次分别加3、5分。
2、在学年评优活动中,学院根据“文明宿舍”评比结果及宿舍长工作表现,根据学院宿舍长人数10%的比例组织评选“优秀宿舍长”,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3、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有疏漏的宿舍舍长,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
4、对拖延上报、隐瞒不报本宿舍夜不归宿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的宿舍舍长,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学院通报。
5、对工作不力,有严重工作疏漏并造成安全问题的宿舍舍长,撤销其职务,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奖,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该宿舍重新按照相关规定选荐新的宿舍舍长。
请2023级各宿舍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选荐出来的宿舍长名单填写到表格(表格已通过班长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