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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校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通知

    2020-05-15 23:40

    各处室(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引向深入,全面实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大力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校决定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全校实行育人导师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导师制的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是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充分发挥思想引导员、课业辅导员、心理疏导员、生活指导员、成长向导员的作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模式。

    (一)基本原则

    1.全员参与

    让所有的老师都成为导师,让所有的学生都有导师。坚持导师学生结对的相对稳定性,贯穿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

    2.学生为本

    导师要切实发挥思想引导员、课业辅导员、心理疏导员、生活指导员、成长向导员的作用,针对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制定指导方案,关注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身心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全体教师教书和育人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落实,对学生予以全面关怀、因材施教。指导全体学生注重道德涵养、学业修养和习惯养成,培养学生人格健全、行为自律、学习自主、心理自强的良好品质。

    二、导师的工作职责

    导师从思想、学业、心理、生活、成长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

    (一)思想引导

    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学业辅导

    帮助学生进行学业分析,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三)心理疏导

    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疏导不良情绪和心理压力,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挫折和烦恼,激发增强自尊、自爱、自强、自信意识,培养学生阳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生活指导

    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与家长联系沟通。指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培养学生自立、自主、自理能力。

    (五)成长向导

    帮助学生全面认识自我,明确发展方向,根据学生自身个性特点,指导学生做好生涯规划指导和发展指导,引导学生培养发挥兴趣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引路。

    三、具体要求

    (一)要求全校教师及行政管理干部都参与育人工作,担任学生的导师,由各教学单位分工确认,每个导师负责一个或几个学生。也可以通过师生双向自愿选择完成,以发挥教师自身优势,结合学生具体特点,积极加以科学引导。

    (二)各教学单位于5月13日起安排导师逐人对接学生,从思想、学业、心理、生活、成长五个方面进行指导,建立指导台账。

    (三)学前教育学院负责安排全校行政管理干部担任学生导师,落实一对一帮扶学生名单,并进行业务指导。

    (四)各教学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导师开展工作情况汇报WORD版报送至170820547@qq.com,联系人:党政办姚淑女,电话:65731008。

     

    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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